本網訊 (劉方健) 鎮安縣從2011年開始將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工資和辦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至此該縣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也拿上了“財政工資”。
該縣自2009年開始推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以來,通過“先行試點、總結經驗、穩步推廣”,已在全縣208個行政村(社區)建立了村民監督委員會,但由于縣級財政壓力大、工作機制不完善等方面原因,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工資和辦公經費一直未得到落實,造成部分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履職意識不強,作用發揮不明顯。針對這一問題,縣紀委積極向縣委建言并得到重視,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解決,決定從2011年起,按照村(社區)人口核定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的工資報酬,1000人(含1000人)以下的村每人每月60元、1000人以上的村每人每月80元,同時為每個村民監督委員會每年解決300元工資經費,將兩項開支列入財政預算,年底一并發放。僅此一項,全縣解決村民監督委員會工資185040元、辦公經費6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