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汪 瑛)為保障城鄉居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品安全事件發生,近期,市政府出臺了《商洛市城鄉居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辦法》,對家庭宴席進行規范指導和監督管理。
從全國各地食物中毒發生的規律看,城鄉居民家庭宴席是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高發環節。我市廣大城鄉居民有逢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自行舉辦家庭宴席的傳統,特別是邊遠農村地區家庭宴席舉辦的規模較大、聚餐人數較多,需要進一步增強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加大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監管力度。
《辦法》明確提出對城鄉居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實行申報備案制度,對所有非家庭單獨制作,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城鄉居民家庭宴席納入報告、登記、檢查范圍。舉辦者應將就餐事件、人數、場地、廚師等情況在宴席舉辦前的24小時向村(居)民小組報告,村(居)民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進行登記,并在12小時內報村(居)委會進行備案。村(居)民小組監督舉辦者進行申報和登記,并協助村(居)委會進場檢查,向家宴舉辦者免費發放《商洛市城鄉居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書》;村(居)委會負責農村家庭宴席申報備案上報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報告。一旦發現食物中毒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宴席主辦者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將病人送往醫院救治,同時保護好宴席現場;發生危害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主辦者要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等相應的法律責任。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開展轄區家宴廚師備案和健康檢查、家庭宴席的登記和檢查等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事件報告以及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報告、處理和控制工作。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城鄉居民家庭宴席監管工作的重視,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本轄區城鄉居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的宣傳、培訓、服務指導和監督工作,建立健全監管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以確保農村家庭宴席不發生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