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李立平 記者 王 濤)記者近日從市養老保險經辦處獲悉:我市決定對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和按照國發[1978]104號、陜勞社發[2002]77號的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標準是: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19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30元;1932年1月1日至193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4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以上兩款依次執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權限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和原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對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按上款增加后,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陜政發[2008]36號、陜政辦發[2009]86號和陜人社發[2010]126號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待遇人員,已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的,按本通知規定辦法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據悉,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已按月領取養老補貼但未納入養老保險以及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我市涉及18843名退休人員和享受養老補貼的近2000名“超齡未參保集體工、五七工、家屬工”,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本月全部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