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曹可海 見習記者劉 媛)5月31日,我市召開中心城區禁燒煙煤工作會,會議總結近一年來的禁燒煙煤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時期的工作任務,環保部門與各燃煤單位簽訂禁燒煙煤工作目標責任書。
截至2011年3月,市區共有各類燃煤鍋爐222臺,年均燃燒煙煤近5萬噸,向市區大氣排放二氧化硫和粉塵約496噸、1400噸。2011年6月我市作出《關于商洛市中心城區禁燒煙煤通告決定》,截至目前,市區148家燃煤單位的215臺鍋爐、7座窯爐中,已有12臺鍋爐改用了清潔能源,92臺鍋爐使用無煙煤或環保煤,47臺鍋爐停燒,22臺10噸以上鍋爐加裝了消煙除塵設施。
會議指出,2012年10月1日起,東龍山以西,滬陜高速以北,構峪橋收費站以東,金鳳山主脈以南范圍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10噸以上燃煤鍋爐禁止燃燒煙煤,改用無煙煤,提倡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10噸以下燃煤鍋爐一律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一時不能改用的可使用無煙煤,對原存煙煤(含環保煤)要在9月30日前全部清理處置到位;環保部門嚴厲查處在禁燒煙煤區域內擅自新建、改建燃煤鍋爐、茶浴爐和工業窯爐行為,對未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的單位責令開展鍋爐改造,對拒不整改或經過整改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鍋爐責令停止使用,暢通12369環保熱線投訴電話,對市民投訴的大氣污染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財政部門在9月底前采購無煙煤,保證供應;工商部門加強煤炭流通環節監管,全面整頓煤炭市場,取締城區內煙煤經營活動,在9月底前對現有煙煤全面清理,對違規從事煙煤貯存、銷售活動予以查處;質監部門對煤炭經營場所和鍋爐使用煤質開展抽查檢定,嚴查摻雜摻假、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工信部門要組織煤炭經營企業做好無煙煤供應保障;公安部門負責從快從重打擊禁燒煙煤工作過程中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