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姜勇 武蕾)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公益性公墓建設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目的,采取骨灰堂(壁、墻)安放以及深埋、樹葬、草坪葬等生態安葬為主要形式。
《意見》明確要求我市各縣區均要建1個城市公益性公墓,經營性公墓要在其墓園內至少劃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事業,并實行限價銷售;少數民族居住比較集中的地區,提倡建立民族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服務對象為全體城市居民。公墓要在荒山坡地或貧瘠地上規劃建設,嚴禁在耕地、林地內建造公墓,在規模和布局上力求小而精、新而雅。將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范圍,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助。對于市、縣區建設的公益性公墓,省上將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補助。市級公益性公墓每個補助500萬元,縣級公益性公墓每個補助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