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質檢總局《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在充滿期待和支持的網民之聲鋪墊過之后,爭論開始熱烈。
在種種聲音中,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日前發布的意見和建議給人的印象最為深刻。其中關于汽車“三包”是否能分步實施,先強化“包修”,再逐步探索實施“包退”、“包換”的建議,被《法制日報》記者隨訪的消費者笑問“那豈不是‘三包’減掉‘兩包’了”?
汽車“三包”制度涉及汽車的制造、銷售、修理、鑒定、消費等多個方面。但最有代表性的利益“陣營”當屬制造商和消費者兩大方面。比起之前北京市消協重在意見稿本身修修補補的“六條建議”,中汽協的建議更強調“三包”規定實施的環境條件“尚不完全具備”。所謂“環境條件”,包括了我國汽車市場的發展現狀,第三方鑒定體系、相關標準及配套法規的協調性等等。這些環境條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使之擔憂“如果倉促全面實施汽車‘三包’,很可能難以達到有效保護汽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初衷”。
如果說“三包”制度是一臺宴席,消協的建議著眼于這頓飯要做哪些菜、怎么做,而汽協則似乎主要在琢磨這臺宴席要不要搞。北京市消協主要針對意見稿關于“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時間、提供備用車的限定時間、退換車的條件等規定提出了修改意見,而中汽協雖然也表示了“汽車產品‘三包’規定除規定銷售商、修理商和制造商的義務的同時,還應當明確規定消費者和鑒定機構的義務和責任”等這樣具體的意見,并表示十分愿意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汽車產品“三包”的調研、論證和系統研究工作,“為汽車產品‘三包’規定的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作出努力”,但其意見建議傳達的總體看法是汽車“三包”規定眼下不可行。為此有媒體稱“汽車三包中汽協唱反調”。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