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新能源車輛最高可享受車價50%的補貼。這是蘭州市政府為鼓勵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出臺的利好政策。7月13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根據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蘭州市使用和推廣新能源汽車(純電動)實施意見》規定,從今年起,蘭州市將利用2到3年時間,在全市使用和推廣新能源出租車3500輛,今明兩年投放新能源公交車200輛。
根據規劃,蘭州市在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同時,將加快建設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匹配的充電基礎設施,以及城市立體停車場。目前,新能源公交車投放已經進入招投標環節。根據計劃,蘭州公交集團目前計劃采購25輛12米純電動城市空調公交客車、55輛12米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客車,這些新能源公交車預計9月底可上線運營。
此外,為鼓勵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蘭州市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的常住居民,以及在本市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購買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符合國家相關目錄要求,并在本市銷售、登記上牌的新能源車輛,均可享受最高達車輛銷售價格50%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
據了解,截止目前,國家已經公布了65批《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車輛類型主要包括純電動乘用車和增程式在內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以及商用車。其中車輛品牌除了比亞迪等國產品牌外,不乏寶馬等國際名車。根據新能源車輛的純電續駛里程,2015年新能源補貼金額在3.15萬-18.0萬元間,其中電動車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的補貼為3.15萬元-5.40萬元。(蘭州晨報 首席記者 崔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