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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對黎慶洪等人“涉黑”案依法進行二審宣判。黎慶洪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但具有立功表現,被依法改判為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0萬元,此前法院一審判決黎慶洪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0萬元。(新華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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