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落馬以來,不足兩年時間,鐵路系統不斷有涉嫌腐敗的官員落馬。昨日記者獲悉,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原處長劉作琪因收受賄賂290余萬元,被本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沒收財產60萬元。
權力尋租從“小”開始
現年43歲的劉作琪,在落馬前曾為客車處處長,主管動車組。已被雙規的鐵道部運輸局原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早年也曾任此職。2011年7月7日,劉作琪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2012年5月11日被檢方公訴至法院。
在還是一名普通職員時,劉作琪便開始了權力尋租。據查明,2006年至2011年間,劉作琪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工作人員、副處長、處長的職務便利,在客車零部件的生產業務過程中,為相關業務單位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談某、陳某等7人賄賂款物290余萬元。
2012年11月底,法院經過半年時間的審理,對本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鑒于劉作琪到案后,如實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種犯罪事實,系坦白,且其在家屬的協助下已將贓款全部退繳,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劉作琪有期徒刑13年,并處沒收財產60萬元。
商人為處關系送錢上門
記者留意到,劉作琪收受的賄賂款多半來自無錫市一位民營企業家。2006年至2011年間,劉作琪在客車零部件的生產過程中,為無錫市萬里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談某為其支付的房款等賄賂款192萬元。
談某在證言中稱,自己的公司正是憑借“強大的拿單能力”吸引外資企業與之進行技術合作,給劉作琪送錢是看中他手中的職權。
合資企業中鐵長龍新型復合材料有限公司(下稱中鐵長龍)法定代表人陳某是劉作琪受賄的第二大“貢獻者”。中鐵長龍官網稱,該公司為中國最大的客車整體衛生間供應商,公司市場份額已占鐵路市場總份額的95%以上。
陳某承認,2008年至2010年期間,劉作琪收受了他的20萬元賄賂款及價值2.4萬余元的金鳥巢一個。陳某在證言中稱:“給劉作琪送錢是因為劉有主管的權力,和他維持好關系對企業訂單起維持和促進作用。”
貪到車身每個“器官”
由于劉作琪擁有對零部件供應商的審批權,故而曾向劉作琪行賄的企業幾乎涉及火車生產的各個環節,包括衛生間、餐車,乃至開水器和玻璃這些小零部件廠商。“這些部件不涉及行車安全,風險性小,而且用量又很大,才成為貪官的香餑餑。”業內人士如此分析道。
青島路銳軌道交通新技術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鐵路客車的電氣化餐車廚房等。2009年至2011年,劉作琪利用職務便利,在客車零部件的生產業務過程中為該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賄賂款10萬元。
2010年間,劉作琪收受一家生產電熱器、空氣預熱器、電熱開水器的公司10萬元賄賂。2010年至2011年間,劉收受一家供應給水衛生和煙霧報警系統的公司賄賂20萬元。2011年間,劉作琪收受一家鐵道部玻璃鋼構件定點生產廠的法定代表人陳某賄賂款15萬元。2008年至2011年間,劉作琪先后收受一家生產交通內飾裝備企業負責人戈某給予的賄賂款22萬元。(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