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通知,“春運”期間因旅客原因退票、改簽時,退票時間不晚于開車前6小時。一位北京市民受此通知影響退票不成,遂將鐵道部告上法庭,并請求確認鐵道部的調整通知在程序上違法
“我希望我這次訴訟能夠促進鐵道部依法行政。”北京市民楚京輝說。
不久前,楚京輝因“春運”期間退票不成,在交涉無果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鐵道部。
據悉,此案將于今年5月開庭。
退票的尷尬經歷
30多歲的楚京輝看上去很壯實,頭頂直豎板寸,說話間習慣用右手擺弄著左手腕上的一串珠子。
“我請求法院依法確認鐵道部2010年1月7日作出的《關于調整春運期間旅客退票、改簽有關辦法的通知》在程序上違法。”楚京輝說,他狀告鐵道部,緣于今年2月26日的一次“不愉快”旅行。
之前,楚京輝購買了北京至合肥的Z73次軟臥車票一張,2月26日21點57分發車,票價為400元。“想著當天晚上坐車去合肥,我的朋友已經在合肥等我了,準備次日一起去九華山。”
楚京輝回憶,當晚9時左右,楚京輝從北京市白云觀打車去北京西客站,到了西客站后,他并沒有在候車廳大屏幕上看見自己的車次,才發現去錯了火車站,Z73次應該在北京站上車。
“這事吧,也有我自己的失誤在里面。我根本就沒看票,理所當然地認為南去的火車應該在北京西客站上車。”楚京輝解釋道。
“我到西客站的時候就已經9點20分左右,再從西客站趕到北京站,時間根本來不及,只能改簽或者退票。”楚京輝說,“我就想著去退票,然后坐當晚或者次日一早的飛機去合肥。”
楚京輝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在退票窗口,工作人員以“開車前6小時內不予退票”的理由拒絕退票,并說這是鐵道部的新規定。“我去退票的時候,就看到有一張很粗糙的紙,上寫‘開車前6小時內不退、不賣票’。”
《法治周末》記者日前進入北京西客站退票廳時發現,楚京輝所說的“通知”早已沒有了,退票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火車票開車前都能退。”
但是,楚京輝回憶退票經歷時確認:“他們就是不給我退票。我說,你憑什么不給我退票?那個工作人員就和我急了,說,我還在工作,而且這是新規定,我也是照規定辦事!這事我管不了,你上樓找我們值班經理去吧。”
楚京輝和北京西客站的值班經理交涉后,值班經理表示他們沒有辦法退票,讓楚京輝趕去北京站退票。“我當時覺得,你們賣票都是全國聯網的,怎么退票就不行了呢?”
“票是一定要退的。”楚京輝又匆匆趕往北京站退票,“到了北京站已經晚上10點多了,在北京站,我看到一個很大的公告,上面寫著2010年“春運”期間(1月30日至3月10日)因旅客原因退票、改簽時,退票時間不晚于開車前6小時。”折騰了一番的楚京輝,沒趕上車也沒有退成票。
“我敢肯定,這段時間不止我一個人碰到這事。我前面排隊的一個人就沒退成票。”楚京輝揮著手說,“而且我覺得這事完全沒有道理!”
鐵道部告知程序成焦點
“我狀告鐵道部并不是圖那400元錢。”楚京輝說。
在楚京輝的起訴狀中,《法治周末》記者看到,第一項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鐵道部的“通知”在程序上違法;第二項訴求是,確認北京市鐵路局拒不辦理退票的行為違法。
楚京輝的代理律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針對此案,楚京輝不會選擇調解,也不會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