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百色5月8日電 (吳玲葭 岑麗華)廣西百色市一對九零后的小夫妻,結婚剛一年多,便鬧上法院。對于男方要求離婚的請求,女方要求賠償一元錢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了結。5月8日,百色市那坡縣人民法院依法調解結案了這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件。
那坡縣法院介紹,黃某與王某都是九零后的小青年,2010年,倆人相識后交往不久便登記結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注意培養感情,雙方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2011年3月,王芳因再一次的爭吵被迫搬回娘家居住。事后,雙方一直僵持著,互不往來。黃某認為雙方無感情可言,繼續維持婚姻已經沒有意義,遂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親請求。
在法院調解中,當事雙方均表示選擇結束婚姻生活對彼此都是一種解脫,王某同意離婚,但有個條件,那就是丈夫黃某需補償給自己精神損害賠償金一元。對于這一請求,黃某表示同意并當庭支付。最終,雙方簽下了調解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