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女士與比自己小20多歲的樊某談戀愛,遭到女兒反對,便與樊某提出分手,卻在爭執中被樊某致傷。近日,樊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訴至順義法院。
樊某今年22歲,與44歲的薛女士原來是同事。薛女士離婚后與女兒一起生活。樊某一直聯系薛女士表示愛意,并開始追求薛女士,后薛女士與樊某開始交往。
薛女士自述,因女兒反對兩人在一起生活,她便想脫離樊某。但是樊某一直不同意,還經常對薛女士進行騷擾。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在樊某的租住地,薛女士因感情糾葛與樊某發生爭執,在相互撕扯過程中樊某使薛女士摔倒在床棱處,致薛女士右側肋骨骨折,經鑒定,薛女士身體所受損傷構成輕傷。
薛女士的女兒報警后,樊某被查獲。公訴機關認為,樊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