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1萬元購買的二手房,交房后才知是屋內曾經發生過殺人案�;趯凑募芍M,購房者提出退房但遭原房東拒絕。近日,浦東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購房者的退房訴求,但在交易損失部分,法院認為購房者也需承擔部分損失。
法院認為,房產買賣雙方都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房屋內如發生過兇殺案件,雖然在實物形態上沒有受損,但因人們普遍對兇殺事件的恐懼心理及對曾經發生過兇殺案件房屋的忌諱心態,房屋的價值會貶損,且購房者的生活質量會因此受到影響。
本案中,范先生明知系爭房屋內曾經發生過兇殺事件,但其未舉證證明在出售前已告知了對方,卻對買方隱瞞了與房屋相關的重大信息,其行為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故曾先生夫婦要求撤銷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等,并要求范先生夫婦返還購房款,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解放牛網-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