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職業”綁匪,在溫州鬧市區綁架了一名開蘭博基尼的女車主,劫持她前往福建和山西等地,最終輾轉到河南,在一處高速公路橋下,收到了人質家屬扔下來的300萬贖金,逃離現場(詳見本報今年8月4日相關報道)……
昨天上午,這起轟動一時的蘭博基尼女車主被綁架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3月下旬,來自河北省石家莊市藁城市增村鎮楊馬村的3名“老鄉”楊A、楊B和王某,駕駛之前犯案劫取的豐田皇冠轎車,攜帶槍支、手銬、刀具和頭套等作案工具,進入溫州市尋找綁架目標。
3月29日晚上10點多,駕駛蘭博基尼跑車的女車主孫某,被這伙人盯上了。
3人一路跟蹤孫某,最后在溫州市鹿城區望江西路時代海景大廈附近,將孫某強行拉進了豐田皇冠轎車。
他們挾持孫某至福建、湖南和河南等地,其間,楊A和王某使用手銬等工具控制孫某,楊B打電話向孫某家屬勒索錢財。
雙方約定4月4日晚上交贖金,這時,綁匪還上演了警匪片中“專業”一幕:楊A和王某守在河南省駐馬店市京珠高速公路一公路橋下,讓孫某的家屬從橋上扔下300萬贖金后,將孫某釋放,兩人隨即駕車逃離現場。
不過,警方一直追蹤,最終還是抓獲了這3人。
他們身上,還牽出了一批案中案,包括涉嫌搶劫4家金店,以及在河南和山東等地,犯下另外幾起綁架案。
最終,法院以搶劫罪、綁架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等對楊A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以搶劫罪、綁架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對楊B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緩,并對其限制減刑;以搶劫罪、綁架罪對王某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今日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