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的周女士在生產過程中胎兒“臍帶脫落”,由于醫院采取措施不當,導致新生兒重度窒息,出生僅3個小時即宣告死亡。因認為醫院存在重大醫療過錯,周女士及丈夫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記者昨天從房山法院獲悉,醫院被判近20萬賠償。
周女士及丈夫稱,周女士因臨產到醫院待分娩,醫院為周女士辦理了住院手續,并為其做了相關檢查,檢查結果一切正常。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醫生將周女士送入待產室,準備生產。接產時,護士發現周女士胎兒臍帶脫垂癥狀后,驚慌失措,采取措施不及時,耽誤了最佳的時間,造成新生兒出生3個多小時后死亡。周女士及丈夫認為醫院存在重大醫療過錯,便把醫院告上法庭,索賠55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醫院在對周女士的醫療行為中存在對產程觀察、胎心監護不到位,及對臍帶脫垂的處理不當,存在醫療過失,醫院的過失致使原告周女士及丈夫的新生兒死亡,故醫院應當對原告及其新生兒死亡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原告周女士及其丈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8萬余元。(北青網-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