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屈宏偉)8月11日,洛南縣公安局查處一起擾亂企業生產秩序案,違法人員張某某父子2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他涉案違法人員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2014年以來,洛南縣蘊達礦業公司景村鎮板橋村果園溝硅灰石礦在采礦過程中,因占用景村鎮板橋村村民張某某(男,53歲)林坡,雙方因賠償等問題發生糾紛。2016年6月25日,張某某糾集西安藍田等地社會閑散人員10余人阻擋礦山拉礦車、挖掘機正常生產。次日又將礦山破碎機皮帶、彈簧等部件卸走。6月28日,張某某和其兒子再次糾集10余人到礦山民工宿舍毆打民工,并將工隊使用中的一臺挖掘機強行開走,6月29日,該張在去礦山的路上碰到礦山法人徐某某駕駛的車輛,與徐某某發生撕扯。
7月15日,景村鎮政府安排工作人員向張某某下發書面通知,責令其及時歸還非法扣押的挖掘機及設備部件,張某某仍拒不歸還。8月3日,張某某再次糾集兒子等人來到礦山,強行將礦上挖掘機開離工作區域,拿走挖掘機鑰匙,致使礦山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案件發生后,景村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門做工作,告知其占用林坡賠償糾紛應到人民法院去打賠償官司,不能影響企業正常生產,張某某拒不聽從景村派出所民警勸導,甚至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到景村派出所滋事,氣焰十分囂張。
為了確保企業正常生產,8月11日,洛南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李建鋒親自主持召開會議,對這一案件查處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由相關局領導負責,抽調縣局治安大隊、法制大隊、景村派出所民警,全面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擾亂企業生產秩序的張某某父子二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2日、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