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美所說的“預感到會有今天”其實是必然的。早在去年,其丈夫陸某因拐賣兒童被抓獲后,她去探視過,并且旁聽了法院對其丈夫的開庭審理。眼見丈夫因此獲刑7年,她依舊在今年年初到4月22日被逮捕之時拐賣了3名嬰兒,就在民警抓獲她的當天,劉仕美手里還抱著一名出生僅10來天的嬰兒。
是什么原因導致這個家庭如此畸形的利益欲望?劉仕美的回答出人意料:“種地太辛苦太累,一年到頭賺不了幾個錢。” 劉仕美結婚26年,身為農村家庭主婦,卻很少下地干過農活,她羨慕城里人的生活。“你家有幾畝地,現在種了些什么?”記者問。“不曉得有幾畝地,好點的耕地都送給別人種了,差點的耕地撂荒了,大概長出了高茅草。”
劉仕美說,前幾年她和丈夫去過浙江、山東等地打工,因為倆人沒有什么技藝,憑力氣干些粗活,賺錢比較少,一個月下來每人只有一千多元,十分辛苦,每天還得受老板的臉色。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和丈夫找上了販賣嬰兒的“發財捷徑”。
劉仕美至今仍舊在老家縣城里租了一套房子,每月2000多元的房租,這對一個既沒有經營業務,又不在城里打工的家庭來說,靠什么來維持全家的支出呢,讓人難以琢磨。
羅成京:“種莊稼苦,打起歪主意”
29歲的羅成京先后參與拐賣4名兒童,身體強壯的他面對記者的提問,表現出巧辯的一面。
記者問:“你這么年輕,為什么不靠勞動獲取報酬?”羅成京說:“5年前去過廣東、海南等地打工,主要是從事打水泥磚之類的體力活,每天80元左右,太苦了,很多人都吃不消放棄了。” 在村子里,羅成京已有5年沒種過地,多數時間他騎摩托車在鄉鎮上東游西蕩,今年5月7日,民警對其實施抓捕時,他正在去往街天的路途中。
對于犯罪事實,羅成京說:“村里人多地少,種一茬莊稼,要施4道肥,除五六次草,既苦又累,一年到頭也沒幾個錢,所以就打起其他的歪主意。
正是因為貪婪、不勞而獲的邪念作祟,才出現像田青山、劉仕美、羅成京等犯罪嫌疑人鋌而走險的不法行為,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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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犯本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云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