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家和投資者應該如何判斷玉器的收藏價值呢?在張慧看來,古玉的價格主要受雕工、玉料、時代等因素的影響。“如果將古玉價格從低往高排列的話,就雕工而言為:素面、陰線刻、剔地淺浮雕、透雕、高浮雕、圓雕;就玉料而言為:地方料、碧玉、青玉、青黃玉、青白玉、白玉、羊脂玉;就時代而言,高古玉器遵循:新石器時期、商、西周、春秋戰國、漢代;古玉和明清玉器遵循:民國、明代、唐、宋、元、清中期。當然,玉質、工藝也要和時代特征結合起來看才行,防范鬧出‘和田玉豬龍’的笑話。”
有人說,一般物品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使用期限到了,便沒有了價值。而玉器卻可以永遠地保存下去,并且還會越來越升值、保值。張慧表示:“古玉的價值,首先在其文化內涵,在新石器晚期的神玉階段,玉器是巫覡溝通天地的法器,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商周禮玉階段,玉器是國家權力的象征。政治權力從宗教、軍事權力中分離出來,在王權初立的階段,玉器成為政治權力、社會地位的象征,作為一種國家典章制度,它是不可僭越的,從西周墓葬中出土的大量禮器就說明了這點,國之大事,在祀在戎。中國8000年的玉文化歷程中,古玉的文化內涵是最豐富的。其包含的歷史、文化、宗教、社會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估量的。”
民間鑒定缺乏渠道
現在,國內造假玉器較為集中的地點是江蘇徐州和安徽蚌埠。張慧表示:“在當地的玉器店里,紅山文化玉器、良渚文化玉器、齊家文化玉器、戰漢玉器、明清玉器都已經規�;洜I,種類很全,應有盡有。目前的問題不是對仿古文物進行監管這么簡單,而是對民間真品文物的鑒定、流通提供合法的渠道。如果你有渠道可以鑒定、買賣真正的允許市場交易的民間文物,那么仿品的市場基本上就不會存在了。”
對于市場上頻頻出現并流通的仿古玉應該怎樣看待?仿古玉到底算什么?對此,張慧認為:“古玉造假者有兩類,一類是專門制造仿古工藝品,也以工藝品的價格賣,進入市場后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通過關系流入文物交流渠道,又買通所謂鑒定專家,把贗品當做真品牟利;另一類是專門制造高仿文物,冒充真品賣,這類屬于詐騙范疇,司法部門應該參與立案調查,打掉源頭和交易渠道,才能凈化市場,保護投資者。”張慧接著說,“目前國家認可的文物鑒定機構都是針對文博系統內部的,不對外承接鑒定業務,那些所謂專家鑒定,是指退休專家以個人或拍賣行特聘專家的名義,參與收費鑒定活動,如每件100~200元,鑒定證書在1000~2000元,這里面就有問題了,他代表的是個人觀點,不是官方意見。因此本身就不應該作為判斷文物真偽的標準。如今收藏市場發展太快,大多數投資者都缺乏文物鑒定的基本知識,被某些專家和拍賣行利用,將鑒定作為賺錢或欺詐的工具。應當通過行業法規限制這些專家的私下鑒定行為,另外國家應該盡早開設面對民間文物的鑒定機構,為民眾提供鑒定服務。”
高古玉的市場行情長期受存世數量、真偽鑒定等因素困擾,市場規模有限。除此之外,是否還存在其他因素?張慧認為:“高古玉的交易涉及出土文物的管理,按國家規定是有嚴格限制的,如果要公開交易或拍賣,必須事先征得當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文化管理部門對古玉的交易渠道,一直抓得很緊。雖然近年來已經逐漸允許民間人士收藏古玉,但對于古玉的流通渠道還是有嚴格的限制,比如今年的上限到宋代,那么宋代以前的古玉都無法通過拍賣市場流通。市場繁榮的前提是有市場,目前的法律規定,并不支持民間古玉市場的運營。這就涉及修法的問題,如果不及時調整相關條款,當前繁榮紅火的各地古玩市場、古玩店、民間收藏家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何來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