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環保任務的關鍵年,為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目標,鎮安縣落實五項舉措,力爭打好節能減排決勝。
一是強化項目管理。提高項目準入門檻,切實把好項目“準入關”,堅決把污染重、治理難、技術含量低的項目拒之于縣門之外。加大對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項目的引進力度,對已建成項目,加大執法力度,確保達標排放。二是加強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監管,確保其正常運行并達標排放。重點查處偷排、擅自拆除停運污染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嚴重超標排污企業進行限期治理。對高耗能、高污染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生產能力予以關閉。三是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要求,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鼓勵和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與更新,降低資源消耗,提高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減少廢物的產生量與排放量。四是加大鎮安縣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力度,力爭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實現減排效果。五是加大節能減排宣傳力度,增強全民能源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環保意識,動員公眾力量踴躍參與減排工作,使其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模式。
(歐陽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