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王曦峰)在洛南檢察院偵查辦案中有一項特殊的程序,辦案人員在訊問嫌疑人之前,首先會對已知有既往病史(高血壓、心臟病或其他特殊病史)的嫌疑人進行健康狀況檢察,并提出預防措施和診療預案。這是自2012年7月,該院與縣醫院簽訂《偵查辦案醫療服務保障協議書》以來,辦案工作必須堅持的一項程序。
2012年,洛南縣檢察院總結多年來辦案安全工作的經驗,經自愿平等協商,與洛南縣醫院簽訂了《偵查辦案醫療服務保障協議書》,建立起辦案安全保障檢醫聯動機制,使得該院在辦案安全上又多了一道“安檢門”。根據協議規定,縣醫院為檢察院辦案安全開辟“涉案人員醫療救護綠色通道”,組建醫療救護應急小組,開通醫療救護專線電話,設立醫療救護辦公室。檢察院對涉案人員進行訊問(詢問)前,應當首先由值班的醫療救護人員進行健康狀況檢查,填寫《涉案人員健康狀況檢查表》,并提出預防措施和診療預案。若涉案人員的病情復雜,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確診或輸液治療的,縣醫院應立即啟動綠色通道進行救治。檢察院和縣醫院要共同建立完備的涉案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檔案�?h醫院還將對檢察干警進行緊急醫療救護培訓,講授急救知識和救護方法,以提高辦案干警對突發情況的處置能力。檢察院定期對縣醫院相關醫療救護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和保密教育,醫護人員要加強自身的工作責任心和保密意識;按照協議約定,檢察院指定專人聯系相應醫療救護事宜,定期足額支付醫療救護費用。
檢醫聯動機制實施一年以來,先后有5名嫌疑人在訊問期間因身體原因啟動了檢醫聯動機制,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又有效保障了辦案安全。由于辦案工作這一人性化的的機制設計,嫌疑人很愿意與辦案干警配合,案件辦理也比以往更加順利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