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李立平) 筆者從市養老經辦處獲悉,從今年起,全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加養老保險實行新辦法。
近年來,由于繳納養老保險費門檻較高,廣大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想參保而無力參保;一些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保了,但中途因無力繳費而要求退保。
為使廣大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有能力參保繳費。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新規定。規定要求,2011年度,全省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100%之間,由個人任意選擇。
據有關專家介紹,例如,某一個體工商戶或自由職業者,繳費比例為20%,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4299元。按照老辦法,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100%之間選擇計算,年繳費可有4115.88元、4801.86元、5487.84元、6173.82元、6859.8元等五個繳費檔次任意選擇;而按照新辦法,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100%之間選擇計算,在上述五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又增加了2743.92元、3429.9元兩個繳費檔次任意選擇。新老辦法計算比較,新繳費辦法的最低繳費基數比原來最低繳費基數下降了20%,新辦法最低繳費額,比老辦法最低繳費額少了1371.96元,參保人全年最低只需繳納2743.92元的養老保險費就行了,這樣使繳費能力差的參保人員有了選擇余地。
實行新辦法可使收入高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有能力參保繳費,而一般收入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也能參保,繳得起費,這將有利于調動廣大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保的積極性。
目前,全市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正按照文件規定,將加強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窗口的業務辦理,為參保者提供便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