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徐世旺 舒仕林)近日,山陽縣80個村被列入2010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村。
山陽縣本著“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這一原則,把群眾要求最迫切、惠及面最廣、積極性最高的村作為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村。通過廣泛調查摸底,在全縣30個鄉鎮80個村進行試點。在試點工作中,該縣財政預算了160萬元獎補資金,建立部門幫扶制度,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向試點村傾斜,動員社會捐贈贊助,支持農村貧困地區發展村內公益事業,努力形成政府獎補、部門扶持、社會捐贈、鄉村自籌和農民籌資籌勞相結合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投入新機制。財政獎補范圍包括村內街道硬化、小型水利、畜飲用水工程、需要村民籌資的電力設施、村內公共環衛、體育、文化設施、公共綠化及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村內其他集體生產生活等公益事業。政府在籌資籌勞限額內按照籌資籌勞總額的三分之一予以補助。
同時,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誰養護”的原則,明確一事一議公益設施的所有權,落實養護管理責任主體,堅持做到建管結合,確保已建成的村內公益事業發揮應有效能,讓農民長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