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孟曉琴 張延宏) 為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建立公開、公正、透明的商品房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柞水縣下發了《關于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強商品銷售價格備案和明碼標價工作作出具體規定。
規定指出:凡在柞水縣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的企業、商品房經營者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時,在預(銷)售前必須到縣物價局履行價格備案手續,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在商品房預(銷)售時,預(銷)售價格不得高于每套商品房備案的價格,如果重新調整備案價格的,必須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并且每次重新備案的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3個月。房地產經營者預(銷)售商品房時必須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價和“一價清”制度,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價外違規加收各項費用,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明碼標價價目表(簽)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標明商品房的座落位置、結構、本期銷售總面積、各套建筑面積、銷售價格等。明碼標價書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銷(預)售商品房時向購房者明示,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購銷雙方各執一份。加強價格監管,對不按規定進行商品房價格備案、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制度、以及價格欺詐、串通合謀漲價等擾亂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違法行為,將依據《價格法》等有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若發現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有價格違法行為,也可直接撥打物價部門“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一經查實,將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