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趙永利)日前,在商州區財政、交通、林業等部門配合下,2010年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清算資金268萬元和上級預撥的2011年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155萬元已全部兌付到受益者手中。
據悉,本次享受補貼的對象包括國有林業企業、林城苗圃、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和農村島際水路客運經營者。補貼按市水文局、市林業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提供的2010年用油量統計數據確定。補貼標準是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以柴油計算,按油價的全年加權平均數,2010年每噸補貼2640元、2011年每噸補貼3706元;林業企業和農村道路客運按柴油比1:2計算,按油價的加權平均數,2010年每噸補貼2708元、2011年每噸補貼3805元。負擔比例為:林業企業中央財政負擔100%,其他收益對象按油價變化,中央財政負擔比例2010年分別為78.58%、77.23%,2011年為別為84.75%、83.96%。
為確保補貼資金足額兌付到收益這手中,財政部門規范操作,要求對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對外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通過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受益人的形式兌付補貼,減少了中間環節和抵扣事項,確保石油價格補貼政策得到不打折扣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