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吳書林 汪治)近日,商南縣法院太吉河法庭積極發揮司法能動作用,主動聯系縣公安局柳樹灣刑警中隊、金絲峽鎮公安派出所、土管所、司法所和梁家灣村村委會等相關單位深入現場對一起矛盾突出的涉法涉訴案件進行了調解處理,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會效果。
2011年1月28日下午四時許,金絲峽鎮梁家灣村村民周正堂、周俊山二人在周俊山與李三明道場交界處非法修建院墻,影響李某、冀某出行道路,李、冀二人前去阻止并撬院墻根基時,雙方發生廝打,致周正堂、周俊山受傷住院。周俊山經醫院診斷為急中度閉合性顱腦損傷,經陜西交大二附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構成輕傷。雙方當事人經金絲峽鎮派出所民警多次調解均未達成協議,2011年8月17日周正堂訴至本院,要求與其廝打的李某賠償其醫療費等經濟損失九千余元。周俊山則要求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與其廝打的冀某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經過數次調查,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拒絕,為此,周俊山大半年來,一直輾轉上訪。太吉河法庭立案后,通過調查了解到,周正堂、周俊山為親兄弟,周俊山與李某、冀某為近鄰,而矛盾的歸結點是周俊山非法修建院墻阻礙了李某和冀某兩家外出的必經之路,要想徹底解決糾紛必須將道路的問題一并處理。為了從根本上解決糾紛,11月7日,太吉河法庭決定,邀請縣公安局柳樹灣刑警中隊,金絲峽鎮土管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梁家灣村村委會等相關部門到現場進行調解處理。
調解過程中,雙方情緒都很激動,經調解人員3個多小時的耐心勸導,雙方就周正堂、周俊山的損失賠償問題達成了初步協議,李某、冀某也答應當場交付賠償款,但二人擔心這次調解后,若周俊山日后再次設障阻止其自由出行還會引起矛盾。因此請求將周俊山門前的道路問題也一并調解處理,法庭和相關機構的人員來到現場后由土管部門的同志對爭議地界的性質和歸屬作了詳細的解釋,并對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非法修建圍墻的周俊山進行了勸誡,最終在法庭等機構人員的努力勸說下,雙方就道路問題也達成了一致意見,周俊山保證以后門前2米寬的公共道路暢通,并當場搬離道路堆積的石頭、木料等雜物,法庭等機構的工作人員不怕臟、不怕累,都親自上前幫忙,很快就疏通了該道路,周圍圍觀的群眾對此贊不絕口。在法庭和柳樹灣刑警中隊的主持下,李某、冀某也當場交付了賠償款,并對法庭等機構幫助他們徹底解決了糾紛表示由衷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