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翁大明)今年以來,作為新一輪全省平安建設先進縣的商南縣,堅持在“大調解”上下功夫,見成效,著力構建“四大體系”,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和諧。
——構建整體推進的“大調解”工作保障體系。該縣堅持以三項重點工作統領全縣政法工作全局,把社會管理創新上升到黨委政府層面,切實加強對“大排查、大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第一責任、協調各方力量,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化解在村組社區,牢固建立起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h委定期召開中心學習組會議,組織縣級領導認真學習中省市關于社會管理創新的指示精神以及兄弟縣區的先進經驗,凝聚領導共識,形成矛盾大調處工作合力;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會,及時溝通情況,研判形勢,專題研究解決已經發生或者有可能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縣委、縣政府兩辦制定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縣級領導包抓影響穩定突出問題的通知》,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聯席會議,全面排查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突出問題。對影響全縣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該縣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在實行縣級領導包抓的同時,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了層層抓化解、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構建上下貫通的“大調解”工作運行體系。 為了確保糾紛化解有成效、矛盾調處上水平,該縣高度重視大調解網絡建設,建立了縱向覆蓋縣、鎮、村、組,橫向覆蓋各領域、各行業和各方面的大調解組織網絡,把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了“三調聯動”對接機制。一是注重在基層調解上下功夫,建立了村級“兩委”調解機構,對“兩委”調解人員進行了全方位的法律知識、調解知識培訓,提高村級調處成功率;二是注重在專業調解上下功夫,高標準地建立了醫患糾紛調委會和交通事故糾紛調委會,同時著手建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三是注重在司法調解上下功夫,按照“調解優先”原則,充分發揮政法部門調解功能,提高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同時,該縣加大了對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資金投入,制定了《商南縣人民調解工作“以案定補”管理辦法》,對成功調解簡易民間糾紛的每件補貼20元、一般民間糾紛的每件補貼100元、疑難民間糾紛的每件補貼150元、重大民間糾紛的每件補貼200至500元。高規格配備了鄉鎮綜治辦主任,完善了鎮辦綜治維穩工作中心,每個鎮綜治辦調整配備了2-3名工作人員。目前,全縣已建立了1個縣級矛盾糾紛調解中心、5個專業調委會、13個鎮辦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心、164個村(社區)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站,在矛盾糾紛大調解上做到縣不漏鎮、鎮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人。
——構建穩妥高效的“大調解”工作評估體系。在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過程中,該縣按照“苗頭早發現、事因早調查、糾紛早調處”的思路,實施了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由“群眾上訪”向“領導與群眾約訪”轉變、由“單打獨斗”向“共同參與”轉變的“三個轉變”,建立了以維穩辦牽頭的維穩信息定期研判機制、以宣傳部牽頭的社會輿情收集引導機制、以公安局牽頭的社會治安形勢研判機制,以安監局牽頭的安全生產檢查通報機制、以信訪局牽頭的信訪形勢分析評估機制“五大機制”。為了切實減少矛盾糾紛,該縣嚴格按照穩定風險評估的對象和內容,對涉及人民群眾真正利益的重大事項、重大活動、重大決策全部進行實施前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穩定風險“雙評估”,凡達不到穩定風險要求的堅決予以制止,不按風險預案辦事的堅決給予重罰;不斷強化對不穩定因素的預防,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及其他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工作,全面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信訪工作模式,繼續深化了“三無縣區”、“三無鄉鎮”創建活動和對涉法涉訴信訪積案的清理,全縣各類矛盾糾紛都得到了及時有效地調處化解,實現了“一控三降”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