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陳海洲)為了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近日,柞水縣檢察院推行《“兩書一表三報備”制度》,防范在個案辦理過程中的廉政風險,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兩書一表”制度》是指各業務部門在辦理個案過程中集辦案人員承諾、自查,當事人評價,紀檢部門監督于一體的一種自律性風險防控機制。適用于個案辦理的全過程。檢察人員在辦理個案開始時,初步預測案件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填寫《辦理個案廉政風險防范承諾書》,對防范廉政風險、堅持廉潔辦案做出書面承諾。案件辦理終結時,對廉政風險防控及是否廉潔辦案全面回顧填寫《廉查辦案自查報告表》,進行自評。最后由案件當事人對辦案人員是否廉潔進行評價,填寫《廉潔辦案監督評價書》。 “兩書一表”一式兩聯,填寫后7日內向紀檢組報送備案,第一聯裝入案件工作卷,第二聯存入干警執法檔案。同時,該制度也對辦案人員提出了硬性要求,凡未按本規定制作“兩書一表”、未將“兩書一表”裝于案卷、未向紀檢組報備的,辦理的案件確定為不合格案件。
由于該制度在對辦案人員紀律約束的同時賦予了案件當事人充分的表達權,也把紀檢部門的監督置于整個案件全程,具有監督面廣的特點,加之,操作簡便易行、實效性強的,從目前辦理的幾起個案的適用情況看,普遍反映效果較好,也受了案件當事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