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周金牛)日前,丹鳳縣紀委、監察局為全縣3200余名鎮、村干部及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每人印發了一張“廉政提醒卡”,上面印有中央針對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行為提出的41種禁止性規定等內容。這是該縣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一項有效措施。
今年來,丹鳳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精神,縣委常委會專題傳達學習了《若干規定》,并把貫徹執行情況納入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指標進行部署落實。在開設電視解讀專欄、舉辦培訓班、講廉政黨課、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知識測試以及建立主題廉政文化墻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教育的同時,該縣針對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頑疾”,進一步規范、完善了以“組財村管、村財鎮管”為主要理財模式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由縣紀委聯合檢察、財政等部門在全縣開展了大規模的村級財務集中清理清查活動,并在全縣3個鎮及39個村試點開展了村級“三資”委托代理工作,力堵財務管理漏洞,著力從源頭上鏟除基層干部滋生腐敗的土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時調整辦案工作側重點,積極采取公開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聘請廉政監督員以及在村組設立廉情監督崗等形式,廣辟舉報渠道,深挖案源線索,加大對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為重點的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以此促進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著力凈化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