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劉淑真 徐世旺)近日,山陽縣出臺規定,堅持節假日單位公務用車統一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堅決制止違反規定公車私駕、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強了節假日公務用車規范化使用管理,提高了公務用車使用效率。
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山陽縣對全縣各單位公務用車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節和雙休日等節假日期間,實行公務用車封存管理。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除公務活動用車外,其他無公務活動的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封存管理的規定。封存時間:節假日為放假前最后一個工作日下午下班時間起至假日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上午上班時間止;雙休日為每周五下午下班時間起至下周一上午上班時間止。全縣各單位實行節假日、雙休日公務用車封存報備制度。在節假日、雙休日前1天,由單位辦公室向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書面報告本單位擬封存和公務活動用車情況。封存車輛必須落實到車輛車型、車號、封存地點和駕駛人,公務活動用車必須落實到車型、車號、駕駛人和用車人,以便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定點停放制度。節假日和雙休日等非工作時間,公務用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一律按規定停放在單位車庫內或本單位固定停放點,嚴禁將公車停放在賓館、酒店、街道、住宅小區等場所�?h紀委、監察局要對各單位雙休日、節假日公務用車封存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各單位派車情況、公車私用和領導干部駕公車情況實行不定期抽查。不按規定封存的公務用車,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單位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寫出書面檢查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