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里的明星也許星光十足,但面對感情問題的時候,往往就沒有那么底氣十足了。合作對手往往都是俊男美女,再加上收入頗豐,對他們愛情的考驗往往比普通人要嚴峻得多,所以有不少明星為了避免婚后的財產分配起爭端,都先簽協議再進婚禮殿堂。
英國樂壇“壞孩子”羅比·威廉姆斯去年已向女友艾達菲爾求婚成功,卻拖至前天才舉行了婚禮,英國《太陽報》說,現年36歲已坐擁8000萬英鎊資產的羅比,一直要求女友簽訂婚前協議書,但女友拖到最近才同意簽,兩人的婚禮也就隨之晚了一年。
女主播侯佩岑的婚期也近了,昨天她在上海也宣稱,自己不排斥簽署婚前協議。如果她要簽署,不妨參考以下幾位明星,也許有借得著的地方。不過婚前協議也是把雙刃劍,對有的人來說是護身符,但對有的人來說也許就是緊箍咒了。
明星的錢,在我們普通老百姓看來,是容易賺,賺得多,還花不完的。兩人若要離婚,錢財的分割是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有一部分明星,他們更注重“人”,自己生活得好不好才是最重要的。
小S:
婚后社交自由
小S和許雅鈞的婚姻雖然并未被看好,但兩人至少在人前還是表現得十分恩愛。在許雅鈞被拍到和辣妹在夜店親熱的時候,小S跳出來解釋,說這是許雅鈞的自由。
原來,二人在婚前便已經協議好了,婚后各不干涉互相的社交活動,這些社交活動肯定包括小S去陪大款喝酒,許雅鈞去夜店鬼混等。
如此一來,我們便能理解為什么外界再怎么用言論“拆散”二人,他們依然還是互相信任!
不過話說回來,小S簽這份婚前協議讓自己現在是有苦說不出,因為每次許雅鈞去夜店被媒體拍到,她除了擔心許雅鈞會不會出軌外,還要“大度”地站出來為他向媒體解釋。
翁虹:防止家庭暴力
2006年9月17日翁虹生日那天,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劉倫浩。2007年1月17日,兩人在相戀4個月后悄悄飛往美國洛杉磯登記結婚。
雖然是閃婚,但是兩人并沒有被愛情沖昏頭腦。在正式結婚前,二人協商簽訂了婚前協議。翁虹說這個想法是丈夫提出的,其中規定兩人不能隨便提出離婚跟分手,此外,如果有任何的工作影響到感情的話,必須以感情為第一優先考慮,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不可以有家庭暴力。
劉曉慶
離婚后依然要親密
劉曉慶和阿峰雖然已經離婚5年了,但是他們二人的婚前協議真是有點莫名其妙。據說,這份協議上規定,為了照顧劉曉慶的公眾形象,兩人就算離婚,在公眾場合也一定要保持親密。此外,還規定了一些如何面對媒體的細節。
常人看了,真是想不通,既然都離婚了,還要在人前做戲,這日子也過得太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