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紀念熱”中有插曲
“小龍女”上門“討說法”
11月27日是李小龍誕辰70周年的紀念日,為此,李香凝專程來到父親的故鄉廣東,欲為其父親李小龍的形象和商標在中國被濫用維權。廣東省僑辦、省工商局和省知識產權局的有關領導,與其一行進行了座談。
遺傳了父親的武打基因,在影視界、音樂界均有不俗表現的“小龍女”,緣何踏上維權路?在接受采訪時,她告訴記者,這是因為國內一些個人及企業未經授權同意,搶先將其父的形象、姓名登記注冊為商標并作商業用途,他們此行就是要“清亂”。
目前,在美國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李小龍的形象、姓名等商標專利均專屬于李小龍企業、基金會和李香凝母女。
李家:希望打造全球品牌
李香凝說:“十年前媽媽退休后交棒給我,希望將父親未竟的事業進一步升華。近年來,我在美國已陸續將父親影片及商標的所有權購買回來,希望能夠將它們重新組合擴展,把‘李小龍’變成全球品牌。如今,我為父親姓名和形象維權,既是保護他的民族精神和品牌價值,也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希望掛著有瑕疵的產品誤導消費者。”
政府:全力支持越洋維權
廣東省僑辦副主任朱爾武表示,李小龍的形象代表了中華民族的骨氣和精神,值得我們政府部門加以保護。省僑辦將全力配合李香凝女士,讓有關方面進行協調解決。如果大家能夠達成合作,那就更完滿。而國僑辦主任李海峰在會見李香凝時也明確表示,長期以來,國僑辦一直致力于維護僑胞的合法權益,將從“為僑服務、維護僑益”方面為其提供協助和支持。
律師:維權之路并不平坦
知識產權方面的律師莫瑤江告訴記者,針對將疑似李小龍的形象用于商品的現象,李家人的維權會有一定難度。在我國,商標需要注冊,版權是自動產生。但一方面,相似的形象是否構成侵權很難認定;另一方面,李小龍的圖案需要注冊才能產生版權。而這位“功夫王”有許多種經典動作,很難都用版權保護起來。(上海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