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奸案,近日再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于8日發布消息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當日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昨天發布消息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期間,為完善證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F已查明李某某等5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與4人在北京五道口一個酒吧的聚會上,將一位已醉酒的女子帶至湖北大廈開房。2月19日,北京警方接到該女子報案稱,2月17日晚在湖北大廈遭李天一等5人輪奸。2月20日,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3月初,警方向檢方提請以涉嫌強奸罪對5人批準逮捕。
北京警方此前曾對媒體表示,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為未成年人,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所以對嫌疑人情況不能披露。
目前,北京檢方已經依法對該案件提起公訴,因考慮到李天一為未成年人,按照刑訴法和相關解釋對于未成年人案件的新規定來看,該案件將不公開審理。(東南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