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為加強部門合作,共同提高協同監管水平,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海關總署簽署《關于共同推進貨物貿易外匯改革工作合作備忘錄》,備忘錄顯示,自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全國推廣之日起,將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管理,加強在企業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數據等方面的監管信息互換工作。
長期以來,外匯局與海關總署在協調政策制定、共享監管信息、加強業務合作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機制。本次備忘錄的簽署,是根據推進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進一步明確雙方聯動業務流程及監管信息互換等事宜。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調整外匯管理與海關聯動業務流程和系統功能。自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全國推廣之日起,將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管理;外匯局和銀行將不再通過進口貨物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進行核注報關單金額或扣減(或核增)出口可收匯額操作;海關保留現行簽發、打印紙質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的操作。
二是進一步加強監管信息共享。海關總署和外匯局加強在企業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數據、企業分類管理信息、企業收付匯率和企業貨物貿易收付匯逐筆電子數據等方面的監管信息互換工作,實現數據共享。
備忘錄的簽署,體現了雙方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管理理念和服務意識,在切實推進貿易便利化的同時,有利于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各種違規資金跨境流動以及逃套匯、走私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國家涉外經濟金融安全。(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