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文化和旅游部網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通知稱,文化和旅游部將在北京等13個地區開展旅游市場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在與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地域分布、市場特點、發展程度、保障能力和參與意愿等情況,文化和旅游部確定北京市、內蒙古自治區、江西省、山東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遼寧省大連市、江蘇省揚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廣東省佛山市、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云南省麗江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為試點地區。
試點地區對本地區2024年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情況開展評價,探索保障機制和實施路徑,明確數據來源,總結評價過程中的問題和經驗,對質量評價工作模式及評價模型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
一是建立協調保障機制。試點地區要建立協調保障機制,協調相關部門和企業積極參與試點工作,給予必要的人員、經費保障和工作便利。
二是開展數據采集工作。根據旅游市場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數據采集工作。數據采集工作應當遵循“最小、必要”原則。試點地區應當妥善存儲、使用數據,確保數據安全。
三是實施服務質量評價。試點地區運用評價模型整理分析采集的數據,總結試點過程遇到的問題、解決方案及工作經驗,提煉制度性成果,形成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