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今日報道,籃球傳奇人物邁克爾·喬丹通過美通社宣布,已經向中國法院起訴中國運動服和鞋類生產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權,喬丹表示對“喬丹體育”甚至侵犯其孩子的名字深感失望,并表示起訴“并不是錢的問題”。
報道稱,喬丹體育其商標主形象是美國籃球明星喬丹躍起扣籃,在中國以廉價運動鞋占據了相當大的農村市場,2010年銷售收入達29.1億元。
喬丹體育招股申報書中披露,“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與美國前NBA球星“邁克爾·喬丹”不存在對應關系。
在喬丹體育的招股說明書中,注冊商標欄出現“杰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及其變體的商標,與邁克爾·喬丹的兩個兒子的名字中英文寫法一致。
2012年初,有消費者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從喬丹經銷商處所購買的喬丹品牌服飾,宣傳中并未被告知與美職籃明星喬丹無關,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和欺詐。
訴訟書顯示,原告認為“喬丹”譯名已被廣泛知曉,喬丹體育經銷商銷售以“喬丹”品牌命名的服裝,同時并未向消費者表明與受到尊敬的明星“喬丹”無關,造成誤導消費。(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