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公考”高燒依舊持續,其中“工作穩定、旱澇保收、鐵飯碗”是重要原因。說來你可能不信,古代公務員端的多是“瓷飯碗”,不信,我們不妨來穿越一下歷史。
以明朝為例,朱元璋對違法亂紀的官員嚴懲不貸,先是借戶部侍郎(財政部長)郭桓“空印案”殺掉官員1.5萬人;然后又借口丞相胡惟庸、大將藍玉謀反案,大開殺戒14年,受株連被殺的各級官員4萬余人,至于那些被關進監獄、辭退、開除的更是不計其數。據不完全統計,朱元璋時期,全國有七成公務員因各種原因離開崗位。當時有官員,在早晨上班時要跟家里舉行告別儀式,說今天走了就不一定能回來;熬過一天回到家里,長舒一口氣又對老婆說一句:“哎喲,今天總算又活了一天,明兒再說吧。”
官員如此“朝不保夕”,連平頭百姓還不如,這時的公務員端的飯碗,只怕連瓷飯碗還不如�;蛟S有人說,這是建國之初須用重典,不足為憑,和平時期的古代公務員應該端的是鐵飯碗吧!答案是:也不見得。
明朝萬歷年間,當年張居正推行《考成法》,據此辦法,萬歷三年(1575年),查出“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巡撫(相當于省部級)、撫按(中央駐各省紀委書記)官員54人。其中鳳陽巡撫王宗沐、巡按張更化、廣東巡按張守約、浙江巡按肖廩,因未完成事件數量太多而罰停俸三月。萬歷四年,山東有19名、河南有12的地市級官員,因征賦不足九成受到降級和革職處分。張居正當政期間,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員約占官吏總數的十分之三。
由此可見,在和平時期,朝廷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地方官員,動輒扣工資、降級、降職甚至干脆辭退,和現在的公務員紀律處分相比,不可同日而語,稍不注意,飯碗就可能被打碎。
不僅省部級官員的飯碗隨時被端,相當于國務院總理的首輔的飯碗有時也好不到哪去。明崇禎在任17年,撤免宰相多達50多人,罷黜國防部長14人,殺死或逼其自殺的督師或總督(軍區司令云或省長),除袁崇煥外還有10人,巡撫11人。
西漢時,丞相一職的平均任期也不長,平均四年多;東漢時,“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兩年半。
還有,如果你覺得官員這飯碗不好吃,想辭職有時也沒有現在這樣自由,比如你不幸遇到朱元璋,你說你不干了?啥意思?絕對“殺無赦”!
說古代“公務員”是瓷飯碗,重要的還不是指上述“通過讀書考試或其他途徑”成為朝廷命官這個群體,因為此群體數量在古代實在太少,一般說來,在古代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供養、俗稱“吃皇糧”的官員最多到八、九品,到縣上頂多到縣令下屬的捕頭(縣尉),類似現在的公安局長就沒了,再往下的公務人員,朝廷是不管的。換句話說,占到古代公務員隊伍90%以上、在各級政府機關上班、為“公家”服務的師爺、衙役等基層公務人員,端的更是比朝廷供養的命官還易碎的瓷飯碗。
“師爺”是比較常見的基層公務員,屬于吏的范疇,專指那些讀書卻科舉不中,轉而研讀并精通行政事務的讀書人,而被朝廷任命為縣(市)長的,大多是科舉出身,盡管能寫一手好字,能背四書五經,但要處理一個不熟悉地方的復雜行政事務(古代朝廷命官一般是異地做官),一竅不通的大有人在,于是,地方官為完成政務,就須在當地招聘熟悉地方社情民意的師爺,輔助他們處理政務和事務。師爺發揮的作用大致相當于現在的秘書長,具體負責“官府職簿書”等。
衙役也叫胥,和師爺相比就更可憐了,他們的具體工作是“任奔走供役使”。“胥”又可分為“皂”和“隸”。皂負責具體執行收稅、抓捕和市場管理等具體行政事務;“隸”就是官員車夫、轎夫、伙房廚師等,負責官員后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