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表示,在10.7萬億元的地方政府債務中,8%來自銀行貸款,但由于“早發現、早干預、早處置”,整體風險可控。當房價下跌4時,銀行的貸款覆蓋率仍能達到11;而最壞的情況發生,即當房價下跌5,銀行的貸款覆蓋仍能達到1,雖然利息不能回收,但本金沒有問題。
劉明康先生的話,讓人喜憂參半。喜的是海量政府債務看來沒有那么糟糕,房價下跌還有相當的空間。但是,哪個機構做過房價下跌對于購房者的壓力測試?
土地財政、銀行信貸和房地產商三方共同催生了高房價,房價升,傷的是買房者;房價降,苦的也是買房者。無論已買房者還是沒有買房者,主體都是普羅大眾。房價升降的苦果必須承擔,市場確乎不公平。
現在坊間流行很主流、很正確的觀點,即市場有風險,購房者應該有足夠的理性和認知應對樓市風險。這的確不假,但明晰內里還是能夠發現悖謬之處:一是市場風險屬于結果,首先應該確保過程公平合理。二是若房市真的出現一降到底的硬著陸,參與市場的各要素也要共同承擔。地方政府、房地產商和信貸資本一個都不能少,包括樓市調控政策。三是全球危機的教訓表明,任何市場的危機與其說是財政金融和樓市的風險所致,還不如說是群體性的公眾焦慮所引發。一旦公眾情緒不穩,形成風聲鶴唳的市場響應,危機的導火索就點燃了。因此,在先天不足的市場語境下,只能用循序漸進的市場補丁去化解風險,而不能用形而上學的學院理論去糾偏。(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