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防走樣,不僅看數量也要重品質
千萬戶住房困難家庭翹首期盼的保障房上演“空城計”,嚴重挫傷的不僅僅是政府的形象,還有望眼欲穿的民心。如何破“計”考驗著基層政府的為民理念和執政水平。
針對這些問題,河南省提出,地方在保障房項目實施中做到“三不”,即對選址距離中心城區過遠、缺少基礎設施配套的項目不予立項和審批;對基礎設施配套不能滿足基本入住條件的項目限期整改,不達標的不組織驗收;對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房的商品房開發項目,不予辦理預售手續,并明確要求,廉租房主要布局在省轄市、縣(市)中心城區。
“保障房建設的核心,是必須從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實際需求出發,防止出現‘兩張皮’。”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員胡光偉認為,地方政府必須要有勇氣直面“空城”的尷尬,厘清問題根源,切實解決保障對象的顧慮、憂慮和實際困難。
北京市維拓設計集團副總建筑師張根說,保障房的保障對象本來就是生活成本極為敏感的一個社會群體,為民而建的保障房更得要便民。
保障房建設選址布局應“以需定建”。應在城區商品房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解決目前部分保障房位置偏僻、環境不好、配套設施不齊全等問題。
“保障房建設,不能‘重量不重質’,更不能完成數量任務就萬事大吉。”嚴榮認為,針對一些地方出現的“重建設輕分配”現象,通過制度設計進行嚴格約束問責。同時還應進一步降低保障房申請門檻,加大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力度。在強調“在當地沒有自有房產”和“沒有同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同時,公租房的承租條件可以適度放寬。(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