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海則建議,在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時,應該加大消費者的話語權。“制定食品安全標準要基于食品安全評估結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機制。食品安全中的隱患問題,有可能隨著科技的發展不斷顯現出來。所以要建立動態的食品安全監測和評估,監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評估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學性與物理性危害。出臺食品安全標準還要參照國際標準和國際風險評估結果。此外,制定標準本身要以保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為宗旨,內容科學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標準時要廣泛聽取消費者的意見,消費者在標準制定過程中享有話語權。”(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