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法治周末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保健酒銷售人員往往對自身產品的保健作用極力渲染,卻很少去詢問消費者的個人體質特征。
此外,楊承平還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飲用保健酒其實有很多禁忌,比如飲酒過程中所食用的菜品搭配也要注意。
在楊承平看來,保健酒的廠商和銷售商,都應該明確提醒哪些群體不適宜飲用保健酒,以增強保健酒的安全指數。
看不懂的保質期
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家煙酒專賣店,法治周末記者還發現了關于保健酒保質期的一種矛盾現象。
“這樣的勁酒禮盒可是上好的老酒,現在市面上都很難再找到了。”該店女老板一臉得意地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像這樣的酒連我們自己都舍不得喝。”
隨后記者仔細查看了該款勁酒的外包裝,上面清楚地標注著,該產品保質期只有36個月,出廠時間為2007年。
那么,存放時間超過保質期如此之久的保健酒,是否還能夠繼續飲用呢?
“酒精度為十幾度的葡萄酒都能存放十幾年,勁酒的酒精度有30多度,因此存放時間可以更久。”鐵犁表示,“實際上一些保健酒存放上5年至10年都可能沒有問題。”
“我們公司曾經做過鑒定,即使是存放10年以上的勁酒,飲用后也不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張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雖然酒里可能有些沉淀物,那其實是沉淀出來的中藥材等有效成分,而不是臟東西。”
既然如此,為什么像勁酒這樣的保健酒把保質期標注為3年,而不是更長的時間呢?
張建也向記者吐露了心中的不解,酒精度高于30度的酒,本身就有防腐功能,基本是不需要標準保質期的。
據悉,2008年正式頒布實施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規定:“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注保質期。”
張建認為,從這一法律條文上看,“食”字號的產品,像一些飲料酒如果酒精量超過了10度的話,就不用標注保質期。
不過張建也告訴記者,保健酒是“健”字號的產品,拿的是保健食品的批文。而保健食品的批文里有對產品保質期的規定,必須照此來進行標注,批文里批3年,也就自然要標注3年了。
“我們為了合法就必須這樣做,但為了合法,就不合理了。”張建認為。
對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健酒廠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對于保健酒批文里規定的3年保質期,其質量部的同事也不清楚依據的標準是什么,只知道3年的保質期算是保健食品中比較長的了。
張建還向記者透露,針對保健酒的保質期問題,該公司正在和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并希望能夠將勁酒的保質期標注延長到5年。
“否則這很容易對消費者造成一些誤導。”張建表示。
但也有消費者提出,包括保健酒在內的保健食品有保質期,是因為里面添加的有機成分本身對身體是有益的。然而其組成成分一旦變質,其先前的有效功能可能就沒有了,如果有不好的代謝產物可能還會危害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