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定經費管理辦法,明確資金使用范圍和支出標準,確保�?顚S�;將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及時撥付,確保供餐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原料采購、食物領取、庫存盤點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確保流程規范透明;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依法健全財務機構,加強食堂會計核算,健全內控制度,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
第二,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開透明。各地要以縣為單位,定期公開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總量、學校名單及受益學生人數等信息,建立實名制學生及用餐情況的信息管理系統,嚴防套取冒領資金行為。督促有關學校、供餐單位或個人全面公開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經費賬目、配餐標準、營養食譜以及用餐學生名單等信息,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要建立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違紀問題。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于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等行為,一經查實,必將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