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9日駁回了一家中國企業針對美國總統奧巴馬的起訴,因為他不準許該公司在美國海軍訓練基地附近修建風力發電場。專家曾預計,該訴訟案獲勝的可能性極低,因為美國總統擁有保護國家安全的大權。
據路透社10月9日報道,由兩名中國人擁有的羅爾斯公司在其網站上稱,該公司正在俄勒岡州的美軍訓練基地附近安裝風力渦輪機。該訓練基地是被用來測試無人機的,具有極高的敏感性。
考慮到國家安全風險問題,奧巴馬簽署法令要求羅爾斯公司出售四個擬建中的風力發電場。這是自1990年以來,美國總統首次公開阻止一宗商業交易,并基于國家安全的理由要求其出售資產。
位于華盛頓的美國地區法院受理了這起訴訟案,羅爾斯公司稱奧巴馬總統越權管理,美國既沒有證據,也沒有清楚地解釋何為國家安全風險。
美國地區法院大法官埃米·杰克遜2月份曾駁回該案的大部分訴訟請求,認為該法院沒有權限審理奧巴馬頒布法令要求羅爾斯公司關閉工廠的案件,因為這樣的法令并不屬于司法審查的范疇。
但杰克遜法官允許羅爾斯公司提出其他的訴訟請求,即起訴奧巴馬的法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
但在9日的判決中,杰克遜法官卻做出裁定,駁回羅爾斯公司的起訴,理由是在奧巴馬頒布法令前,該公司已經“獲得充分的申訴程序”。杰克遜法官還指出,羅爾斯公司在收購風電場前,并沒有獲得美國政府批準。
羅爾斯公司的律師并沒有立即就此裁決結果發表意見。目前,美國司法部也未能就此發表意見。(參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