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縣一男子與女網友“網婚”,妻子指控丈夫不忠“精神外遇”,將其告上法院,要求離婚。新干縣法院認定男方精神出軌,支持女方離婚訴請,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新干縣法院對記者表示,對“網戀”的已婚者,可以界定為“精神外遇”。法院稱,新婚姻法雖然未提及“網戀網婚”等精神問題,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也是一種出軌行為,由此引起的離婚,可作為“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并構成離婚的理由。
據介紹,這對夫妻結婚已有7年,并生育一名6歲小孩。2個月前,妻子意外發現丈夫在網上與一女網友聊天,雙方互以“老公”、“老婆”相稱,丈夫甚至將妻子一些個人隱私細節泄露出來討好“網絡妻子”。其妻難以忍受一紙將丈夫告上法院,提出離婚。
據最新《新周刊》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在6263個被調查者中,32.22%的人的“一夜情”對象是通過網上認識的,這個數據遠遠高于其他類型的“一夜情”。另據新近統計,中國大陸已有10余萬人在網上“結為夫妻”。因“網婚”而破壞夫妻關系的糾紛越來越多,“網婚”已成為危害婚姻、家庭的主要“殺手”。
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羅雄飛對記者表示,“網婚”的出現跟網絡的迅速發展有很大的關系。開始絕大多數參與者,只是作為解悶來排解其寂寞情緒,但時間一長就難以自拔。羅教授稱,這些人通過“網婚”來享受一種“柏拉圖”式的精神愛戀,來滿足一種意淫的快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網戀”、“網婚”現象的膨脹。
南昌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鄒永軍認為,根據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公民婚姻成立以登記為原則,“網婚”不是真正的婚姻,不具備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網婚”行為并不構成重婚罪,它屬于道德范疇。它會不會成為現實婚姻的“終結者”,就要看“網婚”者本人的道德行為。(記者 段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