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衛生部8日發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這意味一些價格昂貴的抗生素將不能列入門診處方。
據了解,管理辦法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
根據管理辦法,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證,并應當于24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管理辦法規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衛生部備案。
管理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醫院配警務室協商決定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8日表示,“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配備警務室”并非強制規定,要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協商以后,由公安機關來決定。
衛生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貫徹執行《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的緊急通知,提出“要協調公安機關向二級以上醫院等重點醫療機構派駐警務室”。鄧海華8日表示,這只是衛生部在貫徹落實兩部門通告時的一個具體的意見建議,具體設置與否、怎么設置,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協商決定。國內尚未發現“人肉膠囊”
衛生部發言人鄧海華8日在回答媒體關于“人肉膠囊”的問題時表示,尚未發現國內有此情況。衛生部將根據近期媒體報道線索,會同公安、工商和海關等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我國對于嬰兒遺體、胎兒遺體以及胎盤的治理和處置有嚴格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將嬰兒遺體、胎兒遺體納入遺體治理范疇,嚴禁將嬰兒遺體、胎兒遺體按照醫療廢棄物進行處理,嚴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職員進行患者遺體的買賣和各種經營性的活動,嚴禁任何人、任何單位買賣胎盤。(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