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生態環境部27日舉行3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宣傳教育司司長裴曉菲在會上介紹,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決策部署,根據《關于印發〈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印發《關于公布第二批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確定了第二批19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分別是河北省邢臺市,山西省呂梁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浙江省湖州市,山東省東營市、濟寧市,河南省洛陽市、鶴壁市,湖北省武漢市,四川省資陽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甘肅省蘭州市、定西市,青海省西寧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哈密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第八師石河子市。
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支持,引導試點地區著力構建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加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探索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