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4月9日電 (記者 李姝徵)記者從9日舉行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出臺《上海市檢察機關關于落實最高檢“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表示,此次出臺的方案圍繞加快建設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五個中心”建設,全面加強涉金融、貿易、科創等重點領域法治保障,細化形成懲治犯罪、法律監督、服務保障等3個方面22項工作任務。
《方案》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重點打擊非法高利放貸及衍生犯罪;對利用網絡平臺違法惡意散布傳播涉企虛假不實信息、蓄意造謠抹黑企業和企業家、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等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會同行政監管部門開展商業秘密保護、知識產權惡意訴訟、惡意搶注囤積商標等治理;加大對企業內部人員背信損害企業利益犯罪懲治力度,幫助企業去疴除弊、完善內部治理;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力度,尤其加強金融領域反腐和風險防范,高質量辦好金融領域新型職務犯罪案件。
《方案》強調,要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促進解決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執法不嚴、不規范等問題。加強涉企經濟案件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常態化推進“掛案”清理;防止和糾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和違法“查扣凍”等情況;加強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監督。依法開展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加強對涉企虛假調解、虛假仲裁、虛假公證問題的監督和治理。
《方案》提出,積極穩妥開展涉企行政訴訟監督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監督糾正涉企“小案重罰”“過罰不當”等監管執法行政違法行為。加大醫藥、金融等領域反壟斷公益訴訟辦案力度,開展不正當競爭、單用途預付費卡、涉企業稅收、補貼等領域公益訴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