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4日電�。ㄓ浾摺埶兀叭珖鷳B日”來臨之際,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濫伐林木典型案例”,以此表明依法懲處濫伐林木違法犯罪行為的鮮明態度。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對于破壞森林資源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在對濫伐林木犯罪依法打擊的同時,對非法運輸濫伐的林木犯罪行為一并打擊,擴大森林資源的“保護圈”。
此次發布的“李某貴等濫伐林木、梁某富等非法運輸濫伐的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系全鏈條打擊非法木材生意的典型案例。案情顯示,被告人李某貴等三人未取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濫伐林木。經測算,被砍伐林木的立木蓄積最低為337.9737立方米,數量巨大。被告人梁某富、徐某榮明知是濫伐的林木非法運輸,情節特別嚴重。
當地法院綜合考慮五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對李某貴等三人以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對梁某富、徐某榮以非法運輸濫伐的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
案件審理過程中,李某貴等三人與檢察機關達成調解協議,三被告自愿認購價值110000元(人民幣,下同)的林業碳匯、繳納補植復綠費6652元以補償因其濫伐林木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及應承擔的修復責任。
最高法在發布案例時也指出,人民法院在辦理破壞森林資源案件過程中,綜合考慮行為人認罪認罰,積極通過原地補植、異地修復、認購林業碳匯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情況,貫徹寬嚴相濟政策要求,依法妥當處理相關案件,引導行為人從“森林資源破壞者”轉變為“森林生態修復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