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洛市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11個政策性惠民文件全部出臺,從政策機制上保證了農民進城落戶工作的推進實施。
這11個政策性文件是:一,《商洛市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實施細則》;二,《關于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實施細則》;三,《關于全市推進有條件農村進城落戶居民子女教育實施意見》;四,《關于大力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民政相關政策的實施意見》;五,《商洛市農村居民在城鎮落戶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實施辦法》;六,《關于進城落戶農村居民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七,《關于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的實施方案》;八,《關于落實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九,《商洛市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實施辦法》;十,轉發省上《關于大力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和《陜西省接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十一,轉發《陜西省接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上述11個政策規定,對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的權力、補助標準、落戶辦理程序,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子女入學就學、接受平等教育,進城農村居民享受社會救助,優待撫恤,就業扶持政策,基本醫療保險,進城落戶農民從事第三產業的優惠政策,可享受的衛生服務和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等均做了明確規定。(商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