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夏季,人們常會感到困倦,尤其是長時間駕車卻沒有得到足夠的休息,在這一狀態下駕車,是十分危險的。
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全市因疲勞駕駛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宗,造成2人死亡,6人受傷。
“夏季是疲勞駕駛的高發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介紹,由于一些駕駛人心存僥幸,認為疲勞駕駛危害不大,頂著疲憊的身軀駕車上路,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哪種情況屬于疲勞駕駛呢?要如何預防疲勞駕駛呢?
本期《交警在線》,交警支隊民警將為我們做詳細的解讀,也請廣大駕駛人,駕車上路時,適當地停車休息一下,確保出行的安全。
連續駕車別超4小時
交警支隊民警介紹,很多人以為疲勞駕駛不是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從這一規定來看,疲勞駕駛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7款,對疲勞駕駛是這樣界定的:“連續駕車4小時,休息不足20分鐘的”。
“疲勞駕駛不僅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而且有相應的處罰規定。”民警介紹,依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8條規定,“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交警部門可以處150元罰款。
交警介紹,在日常行車中,疲勞駕駛一般是指駕駛員每天駕車超過8小時,或者連續駕車4小時沒有停車休息超過20分鐘,這種情況駕車上路時,容易出現困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上的交通情況,甚至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下午和凌晨易發疲勞駕駛
交警支隊民警介紹,引起疲勞駕駛的原因有很多,從日常的工作中總結起來,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首先是睡眠不足引起的疲勞。民警介紹說,尤其是一些專職司機,長期處于睡眠不足的狀態中,這樣駕車上路,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導致睡眠不足的因素有很多,如娛樂過度引起的睡眠不足;外界干擾引起的睡眠不足;疾病引起的睡眠不足等等。
“睡眠不足,會使人的注意力降低,甚至一些駕駛員在駕駛途中出現微睡眠狀況。”該民警說,在睡眠不足情況下駕駛,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第二種是長時間駕車引起的疲勞。盡管駕駛車輛不是體力活,但駕駛車輛需長時間注視前方,觀察后方及周圍各種不斷變化的道路情況和交通情況,還須對車輛行駛前方一定范圍的事態變化進行預測,不能有瞬間的疏忽和松懈。
“因此,長時間駕駛車輛,也容易導致駕駛員身心疲憊。”民警介紹說,在一般情況下,駕駛員一天行車8小時以上,事故率必然高。
還有兩種情況,也是常見導致疲勞駕駛的原因,一種是疾病、藥物和酒精引起的疲勞,一種是不正常飲食引起的疲勞。
此外,交警支隊民警還介紹,午后的13時至16時,凌晨2時至6時是交通事故多發時段,在這兩個時段,一般人的生物節律都處于低潮,大腦更易轉入休息狀態,容易出現疲勞駕駛。(東莞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