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省法院把司法建議工作作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載體,要求法官不僅要執法辦案,還要善于在執法辦案中找出問題,發現規律,提出建議。在剛剛結束的全國法院第一屆優秀司法建議評選活動中,海南省高院《關于進一步促進海南省海洋漁業、港航業發展和海洋環境保護的司法建議》入選全國法院十大司法建議,洋浦經濟開發區法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管委會法務工作的司法建議》被評為全國法院優秀司法建議。
司法建議是司法機關對在司法活動中發現的、不屬于司法機關處理的問題,向有關機關或單位提出的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人民法院作為處理社會矛盾糾紛的重要職能機關,通過審理、執行案件,介入社會矛盾既早且深,能夠清楚地發現社會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有利于政府及有關方面及時創新舉措、堵塞漏洞、提高社會管理水平。
2012年3月,高院專門下發了《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司法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強調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工作中,要把審理的每一起案件、化解的每一起糾紛放到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的高度去審視,對發現的普遍性、典型性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以司法建議推動社會管理創新。
近三年,海南法院共向有關部門提出百余項司法建議。內容涉及經濟建設、政府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各個方面,為海南國際旅游島體制機制的完善和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海南省高院向省政府、海南省交通廳、海洋與漁業廳、國土環境資源廳提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港航業發展的司法建議》、《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海洋漁業發展的司法建議》、《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海洋環境保護的司法建議》,這一系列司法建議在廣泛、深入的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深入剖析了我省港航業發展的問題及其原因,并立足于服務大局的思路,提出了切合實際的建議,得到了省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視,省主要領導作出重要批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又如洋浦經濟開發區法院向洋浦開發區管委會提交的《關于加強和改進管委會法務工作的司法建議,引起了洋浦工委、管委會領導的高度重視。海南省副省長、洋浦工委書記李國梁,洋浦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倪強先后作出批示。該司法建議不僅在開發區內產生了重大影響,在全國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法制網)